山東省電子稅務局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申報操作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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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申報

一、業(yè)務概述

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申報是指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依據相關稅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就增值稅納稅有關事項向稅務機關提交有關納稅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申報的過程。

二、業(yè)務前提

1.納稅人狀態(tài)為正常;

2.存在有效的稅(費)種認定信息。

三、功能節(jié)點

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申報

四、操作步驟

在納稅申報主界面增加提示:尊敬的納稅人,您好!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減稅降費決策部署,落實好提高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起征點政策,申報系統(tǒng)會幫助您判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在您申報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提示信息,請您認真閱讀,并按照相關指引進行操作,非常感謝您的支持配合! 如下圖所示:

 

山東省電子稅務局納稅申報主界面增加提示 

點“確定”按鈕后可填報納稅申報表。

調整銷售額計算范圍

(1)申報表中“貨物及勞務”“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列銷售額不再分別計算,以合計數來確定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2)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3)納稅人本期偶然發(fā)生的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允許從當期銷售額合計數中扣除,扣除后銷售額未達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

調整相應監(jiān)控規(guī)則

申報表主表第10“小微企業(yè)免稅銷售額”

(1)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不填寫本欄次。

(2“貨物及勞務”“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列“本期數”合計應小于等于10萬元(按季納稅30萬元),大于10萬元(按季納稅30萬元)的不允許填數,同時提示:本欄次數據不包括“偶然發(fā)生的轉讓不動產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納稅人,請?zhí)顚懖铑~后的銷售額;如果考慮以上因素后,本期銷售額小于等于10萬元(按季納稅30萬元)的,可填報本欄次。

申報表主表第11“未達起征點銷售額”

(1)本欄次由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填寫。

(2“貨物及勞務”“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列“本期數”合計應小于等于10萬元(按季納稅30萬元),大于10萬元(按季納稅30萬元)的不允許填數,同時提示:本欄次數據不包括“偶然發(fā)生的轉讓不動產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納稅人,請?zhí)顚懖铑~后的銷售額;如果考慮以上因素后,本期銷售額小于等于10萬元(按季納稅30萬元)的,可填報本欄次。

報表填寫

小微優(yōu)惠減免的判斷及填報

登錄山東省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申報”----“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申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 ,如下圖所示:

 山東省電子稅務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

 

納稅人填入數據后,根據申報表主表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貨物及勞務”、“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列“本期數”合計(以下簡稱“本期數”)的計算結果判斷。

若第1+4+7+9+13≤起征點,且第1-2+4-5+7>0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起征點,且第1欄-第2欄+第4欄-第5欄+第7欄>0時,提示:本期銷售額未達起征點,請將本期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不包括開具或代開專用發(fā)票銷售額)對應填寫在第10“小微企業(yè)免稅銷售額”中;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納稅人填寫差額后的銷售額,差額部分填寫在附列資料對應欄次中。如下圖所示:

 

 

 

點“確定”按鈕并將數據填報到小微欄次。

若第1+4+7+9+13>起征點,且第10=0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起征點,且第10欄=0時,提示:按照現行政策規(guī)定,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但扣除本期偶然發(fā)生的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的,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的月銷售額可以免征增值稅。您本期是否有偶然發(fā)生的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若納稅人當期已做過轉讓不動產銷售額判斷的,則不再重復提示)。如下圖所示:

您本期是否有偶然發(fā)生的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 

( 1)納稅人選擇“否”,則提示:本期銷售額已達起征點,請繼續(xù)申報。如下圖所示:

本期銷售額已達起征點 

(2)納稅人選擇“是”,則提示:為幫助您判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請準確錄入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   )。(若納稅人當期已錄入過轉讓不動產數據的,則不再重復錄入)。納稅人可以在彈出的信息提示框的括號內輸入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也可以在報表最下方的“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欄次填寫,如下圖所示:

 

系統(tǒng)記錄納稅人錄入的數據,并做以下判斷: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本期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起征點,則提示:本期銷售額已達起征點,請繼續(xù)申報。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本期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起征點,且第1欄-第2欄+第7欄>0,或第4欄-第5欄>0,且4欄-第5≠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則提示:剔除不動產銷售額后,本期銷售額未達起征點,請將除不動產銷售額之外的本期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不含開具及代開專用發(fā)票銷售額)對應填寫在第10“小微企業(yè)免稅銷售額”中;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納稅人填寫差額后的銷售額,差額部分填寫在附列資料對應欄次中。如下圖所示: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本期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起征點,且不存在第1欄-第2欄+第7欄>0,或第4欄-第5欄>0,且4欄-第5≠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情形的。則提示:剔除不動產銷售額后,本期銷售額未達起征點,請繼續(xù)申報。如下圖所示:

 

若第1+4+7+9+13>起征點,且第10>0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起征點,且第10欄>0時,提示:按照現行政策規(guī)定,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但扣除本期偶然發(fā)生的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的,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的月銷售額可以免征增值稅。您本期是否有偶然發(fā)生的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若納稅人當期已做過轉讓不動產銷售額判斷的,則不再重復提醒)。

納稅人選擇“否”,則提示:本期銷售額已達起征點,第10“小微企業(yè)免稅銷售額”不應有數。

納稅人選擇“是”,則提示:為幫助您判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請準確錄入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   )。(若納稅人當期已錄入過轉讓不動產數據的,則不再重復錄入)。

系統(tǒng)記錄納稅人輸入的數據,并做以下判斷: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起征點,則提示:本期銷售額已達起征點,第10“小微企業(yè)免稅銷售額”不應有數。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起征點,且第1欄-第2欄+第7欄>0,或第4欄-第5欄>0,且4欄-第5≠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則提示:剔除不動產銷售額后,本期銷售額未達起征點,請將除不動產銷售額之外的本期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不含開具及代開專用發(fā)票銷售額)對應填寫在第10“小微企業(yè)免稅銷售額”中;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納稅人填寫差額后的銷售額,差額部分填寫在附列資料對應欄次中。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本期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起征點,且不存在第1欄-第2欄+第7欄>0,或第4欄-第5欄>0,且4欄-第5≠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情形的。則提示:剔除不動產銷售額后,本期銷售額未達起征點,請繼續(xù)申報。

 

 

個體納稅人享受起征點減免的判斷及填報

根據申報表主表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本期數的計算結果判斷。

若第1+4+7+9+13≤起征點,且第1-2+4-5+7>0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起征點,且第1欄-第2欄+第4欄-第5欄+第7欄>0時,提示:本期銷售額未達起征點,請將本期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不包括開具或代開專用發(fā)票銷售額)對應填寫在第11“未達起征點銷售額”中;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納稅人填寫差額后的銷售額,差額部分填寫在附列資料對應欄次中。

如下圖所示:

 

若第1+4+7+9+13>起征點,且第11=0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起征點,且第11欄=0時,提示:按照現行政策規(guī)定,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但扣除本期偶然發(fā)生的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的,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的月銷售額可以免征增值稅。您本期是否有偶然發(fā)生的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若納稅人當期已做過轉讓不動產銷售額判斷的,則不再重復提示)。

 

(1)納稅人選擇“否”,則提示:本期銷售額已達起征點,請繼續(xù)申報。

(2)納稅人選擇“是”,則提示:為幫助您判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請準確錄入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   )。

 

系統(tǒng)記錄納稅人錄入的數據,并做以下判斷: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本期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起征點,則提示:本期銷售額已達起征點,請繼續(xù)申報。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本期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起征點,且第1欄-第2欄+第7欄>0,或第4欄-第5欄>0,且4欄-第5≠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則提示:剔除不動產銷售額后,本期銷售額未達起征點,請將除不動產銷售額之外的本期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不含開具及代開專用發(fā)票銷售額)對應填寫在第11“未達起征點銷售額”中;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納稅人填寫差額后的銷售額,差額部分填寫在附列資料對應欄次中。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本期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起征點,且不存在第1欄-第2欄+第7欄>0,或第4欄-第5欄>0,且4欄-第5≠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情形的。則提示:剔除不動產銷售額后,本期銷售額未達起征點,請繼續(xù)申報。

 

若第1+4+7+9+13>起征點,且第11>0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起征點,且第11欄>0時,提示:按照現行政策規(guī)定,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但扣除本期偶然發(fā)生的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的,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的月銷售額可以免征增值稅。您本期是否有偶然發(fā)生的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若納稅人當期已做過轉讓不動產銷售額判斷的,則不再重復判斷)。

(1)納稅人選擇“否”,則提示:本期銷售額已達起征點,第11“未達起征點銷售額”不應有數。

(2)納稅人選擇“是”,則提示:為幫助您判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請準確錄入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   )。(若納稅人當期已錄入過轉讓不動產數據的,則不再重復錄入)

系統(tǒng)記錄納稅人錄入的數據,并做以下判斷: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本期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起征點,則提示:本期銷售額已達起征點,第11“未達起征點銷售額”不應有數。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本期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起征點,且第1欄-第2欄+第7欄>0,或第4欄-第5欄>0,且4欄-第5≠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則提示:剔除不動產銷售額后,本期銷售額未達起征點,請將除不動產銷售額之外的本期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不含開具及代開專用發(fā)票銷售額)對應填寫在第11“未達起征點銷售額”中;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納稅人填寫差額后的銷售額,差額部分填寫在附列資料對應欄次中。

若第1欄+第4欄+第7欄+第9欄+第13欄-本期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起征點,且不存在第1欄-第2欄+第7欄>0,或第4欄-第5欄>0,且4欄-第5≠本期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情形的。則提示:剔除不動產銷售額后,本期銷售額未達起征點,請繼續(xù)申報。

實行定期定額的個體納稅人是否可以參照上述監(jiān)控規(guī)則,不再詳細介紹。

存在差額扣除項目的填報

存在差額扣除項目的納稅人,請?zhí)顚扅c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附列資料”表。

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申報”----“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申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附列資料” ,如下圖所示:

 

當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納稅人,差額后的銷售額未達征點,可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時,即:申報表主表第10欄或第11欄有數據時,申報表主表第1欄、第4欄,與附列資料第8欄、第16欄的表間勾稽關系不啟用。

存在優(yōu)惠減免事項的填報

享受優(yōu)惠減免項目的納稅人,請?zhí)顚扅c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申報”----“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申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如下圖所示:

 

 

本表由享受增值稅減免稅優(yōu)惠政策的納稅人填寫?!耙弧p稅項目”由本期按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有關稅收規(guī)定享受減征(包含稅額式減征、稅率式減征)增值稅優(yōu)惠的納稅人填寫。“二、免稅項目”由本期按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有關稅收規(guī)定免征增值稅的納稅人填寫。

確認申報

以上報表填寫并保存成功后,點擊確認申報按鈕,系統(tǒng)自動審核數據,通過審核校驗的,系統(tǒng)自動將申報數據執(zhí)行寫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統(tǒng)操作,請注意查詢申報狀態(tài)及稅款劃轉情況。

未通過審核校驗的,提示未通過原因,用戶根據提示信息調整,然后再次點擊確認申報按鈕提交申報數據。

山東省電子稅務局登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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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通告2023第3號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工作安排,為保障納稅人繳費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數據安全,我局對電子稅務局登錄方式進行了優(yōu)化升級,新版登錄功能于2023年6月23日。。。

山東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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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5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掛牌成立。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fā)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具體承擔所轄區(qū)域內各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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