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預繳申報
一、 業(yè)務概述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預繳稅款:
1.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
2.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
3.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預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
4.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
5.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
二、 業(yè)務前提
1.完成稅種核定。
三、功能節(jié)點
上海市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增值稅預繳申報
四、操作步驟
登錄上海市電子稅務局,點擊中央“我要辦稅”,點擊“查看更多”,選擇“增值稅預繳申報”;
也可在右上角搜索框內輸入關鍵字進行搜索。
1. 納稅人按要求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2. 確認填寫完整、無誤后,點擊保存、提交;
3. 申報成功后,可以立即查看申報結果(是否成功);
4.錄入申報日期等信息后,可以查詢到申報結果。
可點擊“查看申報表”查看已填寫的表單信息,可點擊“申報作廢”作廢該申報記錄。
可點擊“繳款””完成稅款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