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繳車船稅申報
1 功能概述
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規(guī)定繳納車船稅。車船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車船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書所記載日期的當月。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 操作步驟
1、 進入方式:
1)登錄吉林省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綜合申報】-【代扣代繳車船稅申報】,點擊進入界面。
2)在搜索欄輸入關鍵字,進行模糊查詢。
2、 點擊【增行】,填寫必填項;
3、 核實數(shù)據(jù)無誤后,點擊【申報】按鈕,系統(tǒng)提示,申報成功,提示是否進行網(wǎng)上扣款。點擊【是】按鈕跳轉到【稅費申報及繳納】—【稅(費)繳納】—【聯(lián)合繳款】頁面進行繳稅。
3 注意事項
1、 若納稅人已開具繳款書,可填寫附表‘稅收繳款書(代扣代收專用)’或‘稅收繳款書(銀行經(jīng)收專用)’。
2、 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之前,應先做扣繳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