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饡?、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運用社?;鹜顿Y貸款利息收入和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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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運用社?;鹜顿Y貸款利息收入和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征增值稅

【政策要點】

對社保基金會、社?;鹜顿Y管理人在運用社?;鹜顿Y過程中,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zhì)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征增值稅。

【享受主體】

社保基金會、社?;鹜顿Y管理人

【享受條件】

社?;饡?、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在運用社?;鹜顿Y過程中,提供貸款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執(zhí)行時間】

2018年9月10日起

【政策依據(jù)】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有關投資業(yè)務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9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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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為正部級。主要職責是: (一)具體起草稅收法律法規(guī)草案及實施細則并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與財政部共同上報和下發(fā),制訂貫徹落實的措施。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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