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電子稅務局入口及稅源信息報告操作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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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源信息報告

1、土地增值稅項目登記信息變更(原地稅功能)

【操作步驟】

登錄深圳市電子稅務局-【辦稅桌面】—【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土地增值稅項目登記信息變更】

2、環(huán)境保護稅稅源信息采集(原地稅功能)

3、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

【業(yè)務概述】

納稅人跨?。ㄗ灾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向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填報《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表》。

深圳本地的納稅人在本市內跨區(qū)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經營業(yè)務的,實施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從事其他業(yè)務的,不需實施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

【操作步驟】

1.進入界面

功能入口:【辦稅桌面】—【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

2.填寫申請表

(1)界面自動帶出納稅人基本信息。表格中灰色框不可編輯,白色框可編輯。

(2)跨區(qū)域涉稅經營地行政區(qū)劃、經營方式在下拉框中選擇,跨區(qū)域涉稅經營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手動填寫。

(3)勞務信息和貨物信息可增加、刪除。

(4)跨區(qū)域涉稅經營活動金額自動顯示為勞務合同總額。

(5)點擊【下一步】,轉到選擇辦理方式界面。

4、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驗

【操作步驟】

功能入口:【辦稅桌面】—【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驗】

2、輸入報驗信息,點擊“查詢”

3、點擊“報驗登記”彈出窗口,填寫信息,獲取驗證碼

4、點擊“確定”辦理成功

5、跨區(qū)域涉稅事項信息反饋

業(yè)務概述

納稅人跨區(qū)域經營活動結束后,應當結清經營地的稅務機關的應納稅款以及其他涉稅事項,向經營地的稅務機關填報《經營地涉稅事項反饋表》。 經營地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反饋給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人不需要另行向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反饋。

【操作步驟】

1、進入界面

功能入口:【辦稅桌面】—【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跨區(qū)域涉稅事項信息反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chuàng)新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制度的意見》(稅總發(fā)[2017]103號),2017年9月30日后開具的《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納稅人在經營地進行信息反饋后無需再向稅務機關申請信息反饋,報告繳銷由系統后臺自動完成。

深圳市電子稅務局辦稅登錄入口

深圳市電子稅務局辦稅登錄入口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電子稅務局用戶協議 一、 用戶在使用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建設的“電子稅務局”網站(http://dzswj.szgs.gov.cn,下稱“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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