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電子稅務局證件增補發(fā)操作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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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增補發(fā)

【模塊說明】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自遺失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證件遺失報告表》,并將納稅人的名稱、稅務登記證件名稱、稅務登記證件號碼、稅務登記證件有效期、發(fā)證機關名稱在稅務機關認可的報刊上作遺失聲明,憑報刊上刊登的遺失聲明到主管稅務機關補辦稅務登記證件。
【進入路徑】
首頁→〖綜合信息報告〗→〖特定涉稅信息報告〗→〖證件增補發(fā)〗→填寫
【操作步驟】
1.登錄成功之后,首頁點擊【綜合信息報告】業(yè)務按鈕。

綜合信息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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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寫申請,并點擊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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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電子稅務局登錄入口

山西省電子稅務局登錄入口

一、名稱 升級前:登錄界面直接顯示三種登錄模式:稅控CA稅務數字證書登錄、單位登錄、自然人登錄,可直接輸入用戶信息、驗證碼后登錄。 升級后:需點擊右上角“登錄”按鈕,系統(tǒng)才顯示三種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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