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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教育局職責:
1.貫徹落實黨、國家和省教育改革與發(fā)展規(guī)劃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fā)展規(guī)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guī)、市政府規(guī)章草案并監(jiān)督實施。
2.負責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和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guī)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市屬學校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中等職業(yè)學校的設置與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實施各類中等職業(yè)教育招生計劃,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fā)布。
3.負責全市教師管理工作,統籌規(guī)劃和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
4.負責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監(jiān)測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guī)定管理國外對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管理、基建投資政策。
5.負責統籌全市城鄉(xiāng)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統籌管理基礎教育教材,指導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實行學校標準化建設,大力推進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制定基礎教育教學指導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推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發(fā)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6.執(zhí)行語言文字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監(jiān)督檢查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和標準化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委員會日常工作。
7.統籌管理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qū)的教育援助。
8.指導全市職業(yè)教育發(fā)展與改革,負責職業(yè)教育的統籌規(guī)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擬訂職業(yè)教育與成人教育發(fā)展政策和教學指導文件。負責中職類畢業(yè)生離校前就業(yè)指導和服務工作。
9.承擔全市教育督導實施工作,開展教育評估監(jiān)測,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0.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勞動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和學校安全工作。
11.負責推進我市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統籌管理全市各類高、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各類中等學歷教育學籍管理。
12.統籌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國際及港澳臺交流與合作,負責中外合作辦學、教育系統引進國外智力的管理,組織協調開展?jié)h語國際推廣工作。
13.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建設、穩(wěn)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的和統戰(zhàn)、群團工作。負責市屬高校黨的建設和統戰(zhàn)工作,按分工負責直屬學校領導班子建設,管理或協助管理直屬學校校級領導干部和后備干部。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督查督辦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和宣傳、輿情應對、新聞發(fā)布、信訪、保密等工作。
二、教育工委工作部。負責直屬單位(學校)、指導縣(區(qū))中小學校(中職)和市屬高校黨的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統戰(zhàn)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和理論研究,統籌指導全市學校德育工作,負責校園文化建設和網絡文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對外宣傳工作,負責直屬學校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組織落實工作,負責聯系直屬學校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支持、幫助直屬學校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
三、督導科。擬訂全市教育督導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教育督導工作,指導縣區(qū)教育督導工作,承擔對縣區(qū)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落實教育法規(guī)、法律、規(guī)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的督導檢查和評估,督導中等及以下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負責中等及以下學校教育質量監(jiān)測工作,負責督學、評估和監(jiān)測隊伍建設,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常工作。
四、義務教育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全市義務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制定義務教育教學相關政策措施和義務教育教學指導文件,指導義務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考試評價改革,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制定義務教育招生政策,負責學生學籍管理,指導義務教育學校德育工作,擬定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和完善中華優(yōu)秀傳統文化教育的政策措施,統籌管理義務教育教材并組織審定義務教育地方教材,做好義務教育教材審訂和征訂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校外社會實踐活動和家庭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導工讀教育工作,規(guī)范中小學辦學行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擬訂語言文字工作地方政策和規(guī)劃,組織實施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標準化工作并監(jiān)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普通話水平測試和漢字應用水平測試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學前與高中教育科(民族教育科)。承擔全市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發(fā)展政策及基本教學指導文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實施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規(guī)范學前教育內容和辦學行為,指導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指導普通高中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工作,指導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統籌管理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教材并組織審定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地方教材。負責各類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試相關工作。
六、高等職業(yè)成人教育科(行政審批科)。協調高等學校涉及地方性行政事務。承擔職業(yè)教育與成人教育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擬訂職業(yè)教育與成人教育發(fā)展政策和教學指導文件,指導職業(yè)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和實訓基地建設,負責中等職業(yè)院校和成人中等院校專業(yè)設置的審核備案工作,指導中等職業(yè)教育德育工作與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成人高中等教育函授站和現代遠程教育校外學習中心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方面的國際及港澳臺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中外合作辦學、教育系統引進國外智力的管理,組織協調開展?jié)h語國際推廣工作。規(guī)劃組織教育系統科學技術工作,指導學校科技創(chuàng)新和發(fā)明工作,推進教育信息化工作,統籌管理民辦學校。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教育和地方法規(guī),承擔局機關規(guī)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申訴處理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法治建設工作,承擔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指導和監(jiān)督工作。
七、學校安全與體衛(wèi)藝教育科。擬訂學校安全工作有關規(guī)章措施,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安全生產和安全事故預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學校安全事件處置工作,負責校車安全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學校體育和美育工作,指導全市大中小學體育、美育、衛(wèi)生與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和相關教學改革工作,擬訂地方相關政策和教學指導文件,規(guī)劃指導相關專業(yè)的教材建設、教師培訓工作,組織協調中小學生參加國際、國內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
八、干部人事科。按分工負責管理或協助管理直屬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校級領導干部或后備干部,負責管理或協助管理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協助指導中小學校長隊伍建設,指導并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學校)機構編制、人事管理、中小學教師培訓等工作,統籌規(guī)劃和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分配制度改革,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qū)的教育援助。
九、發(fā)展規(guī)劃與財務審計科。負責擬訂推進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承擔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布局機構調整等有關工作。擬訂全市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針對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開展調研,提出政策意見,牽頭教育供給側機構性改革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中等職業(yè)學校的設置工作,指導中等學校后勤社會化改革工作,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發(fā)布工作。統籌管理國家、省和市下撥的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國內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負責局機關、局直屬事業(yè)單位、直屬學校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及資本運營監(jiān)管工作,負責局機關、局直屬事業(yè)單位、直屬學校審計工作,負責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和全市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助學貸款等制度,參與擬訂并督促落實學生資助政策,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政策,參與擬訂全市教育收費政策、收費標準,統計并監(jiān)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zhí)行情況。
十、機關黨委辦公室(群團工作科)。負責機關黨的組織建設和績效考評工作;負責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指導學校教代會、校務公開工作,推進學校民主建設,指導基層工會換屆改選和工會干部的培養(yǎng)、培訓工作。指導直屬學校團組織和少先隊開展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負責婦女工作、老年教育工作者協會和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工作。
職務: 本溪市教育局局長
籍貫: 正處長級
電話:數據未錄入
咨詢電話:12366,024-42388000,024-42896335
辦公地址:遼寧省本溪市平山區(qū)勝利路38號 ,
官方網址:點擊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工作時間: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咨詢電話:024-43889018
辦公地址:主辦單位:本溪市營商環(huán)境建設局 備案/許可證編號為:遼ICP備14014004號 最佳使用效果:1440*900分辨率/建議谷歌瀏覽器 聯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區(qū)峪明路276號本溪市政務服務中心, 郵編:117000
官方網址:點擊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工作時間: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 13:00——17:00
咨詢電話:024-42100900
辦公地址:本溪市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楓葉路188-1號本溪市政府14樓。
官方網址:點擊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工作時間: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本溪市教育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督查督辦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和宣傳、輿情應對、新聞發(fā)布、信訪、保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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