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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106《土地增值稅項目報告表(從事房地產(chǎn)開發(fā)的納稅人適用)》
土地增值稅項目報告表(從事房地產(chǎn)開發(fā)的納稅人適用)
納稅人識別號: 納稅人名稱: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額單位:元至角分 面積單位:平方米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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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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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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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性質(zh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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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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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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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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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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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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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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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受讓(行政劃撥)合同號 |
受讓(行政劃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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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起訖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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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預算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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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預算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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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詳細座落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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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fā)土地總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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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fā)建筑總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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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chǎn)轉(zhuǎn)讓 合同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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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zhuǎn)讓次序 |
轉(zhuǎn)讓土地面積(按次填寫) |
轉(zhuǎn)讓建筑面積(按次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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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zhuǎn)讓合同簽訂日期(按次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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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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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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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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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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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納稅人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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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聲明 |
此納稅申報表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稅收規(guī)定填報的,是真實的、可靠的、完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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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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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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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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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稅務機關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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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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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
年 月 日 |
受理稅務機關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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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說明】
填表說明:
1.本表適用于從事房地產(chǎn)開發(fā)與建設的納稅人,在立項后及每次轉(zhuǎn)讓時填報。
2.凡從事新建房及配套設施開發(fā)的納稅人,均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據(jù)實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本表所列內(nèi)容。
3.本表欄目的內(nèi)容如果沒有,可以空置不填。
4.納稅人在填報土地增值稅項目登記表時,應同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土地使用權受讓合同、房地產(chǎn)轉(zhuǎn)讓合同等有關資料。
5.本表一式三份,送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蓋章后,兩份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一份退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