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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黨中央、國務院《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統(tǒng)一部署,按照《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將省級及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具體承擔所轄區(qū)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7月20日,原井岡山市國家稅務局和井岡山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并成立新的國家稅務總局井岡山稅務局。
新機構辦公地點:井岡山市新城區(qū)五指峰大道26號
郵編:343600
辦公室電話:0796-6891099
涉稅咨詢電話:0796-12366
國家稅務總局井岡山稅務局(井岡山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能是:
(一)負責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zhí)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guī)定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guī)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并依法組織實施。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tǒng)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吉安市稅務局和井岡山黨工委、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qū)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jiān)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yè)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qū)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普通發(fā)票和其他各類發(fā)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實施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shù)據(jù)治理工作。
(十)負責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執(zhí)法督察。
(十一)負責基層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yǎng)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績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吉安市稅務局和井岡山黨工委、管理局(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井岡山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公時間地址及電話,地址:井岡山市新城區(qū)五指峰大道26號電話:0796-6198059辦公時間: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冬令時14:30-17:30 夏令時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