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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市退役軍人傷殘證件換發(fā)、補發(fā)和變更

懸賞: 0 李四 分類:政務服務 瀏覽 941 次 2020-12-16 離任務結束還有 2179 天 3 小時
菏澤市退役軍人傷殘證件換發(fā)、補發(fā)和變更在哪里辦理?咨詢電話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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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菏澤市退役軍人傷殘證件換發(fā)、補發(fā)和變更

    窗口咨詢:菏澤市開發(fā)區(qū)華英路北段1378號-菏澤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優(yōu)撫褒揚科306室
    信件咨詢:馬文君
    電話咨詢:0530-5072285
    電話投訴:0530-5072277
    受理地點:菏澤市開發(fā)區(qū)華英路北段1378號-菏澤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優(yōu)撫褒揚科306室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50 ?

    《傷殘撫恤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傷殘證件有效期滿或者損毀、遺失的,證件持有人應當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申請換發(fā)證件或者補發(fā)證件。傷殘證件遺失的須本人登報聲明作廢。   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經審查認為符合條件的,填寫《傷殘人員換證補證審批表》,連同照片逐級上報省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省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將新辦理的傷殘證件逐級通過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發(fā)給申請人。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本級需要辦理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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