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兩種方案處理,方案一:增加注冊資本,方案二:注冊資本不變,現(xiàn)有股東出讓股份。
方案一:增加注冊資本
150W的投資占20%股份,則注冊資金變?yōu)椋?00+25)W,天使剩余的125W進入資本公積。至于創(chuàng)始股東的實繳資金,要看天使投資人的要求了,通常天使投資人會要求實繳資金到位,有些投資人比較好談,同意原股東認繳資本分期到位到位。
未實繳注冊資本也可以在本輪及后續(xù)輪次,創(chuàng)始股東轉(zhuǎn)讓1%股權,獲得100-1000萬的不等現(xiàn)金,用這個錢去實繳。創(chuàng)始股東股權轉(zhuǎn)讓會有一定稅務成本,可以進行稅收籌劃。
方案二:保持原注冊資本不變,現(xiàn)有股東出讓股份
現(xiàn)有注冊資本不變,目標公司的原股東出讓20%股份,這里又會分為兩種情況:
(1)天使投資認同目標公司的估值,愿意用150萬購買目標公司原股東20%(原始價值20萬元)的股份,公司原股東相當于靠股權賺到了130萬元。同時原股東需要把20萬向目標公司實繳,完成20%股份部分的實繳,另外原股東80萬元認繳部分可以在本次實繳或分期繳納。
(2)天使投資對目標公司估值,愿意用150萬購買目標公司20%股權,很可能只給原股東20萬作為對價,其余130萬全部投入目標公司,作為目標公司的資本公積,用于目標公司的發(fā)展經(jīng)營。同時原股東需要把20萬向目標公司實繳,完成20%股份部分的實繳。另外80萬元認繳部分也可以在本次實繳或分期繳納。大多數(shù)天使投資會采取該種方式。
需要提醒的是,天使投資投入公司后通常就是實繳出資了。如果公司章程沒有特別約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有限公司“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也就是說,其他僅是“認繳”出資的股東是無權分取紅利的。
無論選擇哪種方案,都是與天使投資人反復磋商的結果,選擇最有利公司發(fā)展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