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許可事項變更[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及質量負責人;經營范圍、注冊地址、倉庫地址(含增減倉庫)] |
事項類型 |
行政許可 |
基本編碼 |
000172005000 |
實施編碼 |
11468873MB1919633D3000172005000 |
實施主體名稱 |
儋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實施主體編碼 |
11468873MB1919633D |
辦理地點 |
儋州市那大鎮(zhèn)迎賓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園D18棟鋪面 市政務服務中心17號窗口 |
咨詢方式 |
0898-23332790 |
辦理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無時令區(qū)分) |
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898-12345 |
法定辦結時限 |
20個工作日 |
承諾辦結時限 |
10個工作日 |
法定辦結時限說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藥品經營企業(yè)變更《藥品經營許可證》許可事項的,應當在許可事項發(fā)生變更30日前,向原發(fā)證機關申請《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登記;未經批準,不得變更許可事項。原發(fā)證機關應當自收到企業(yè)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
承諾辦結時限說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諾時限辦結。特殊情形依據相關規(guī)定時限會有所不同。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
是否網辦 |
是 |
網上辦理深度 |
互聯網咨詢 ; 互聯網收件 ; 互聯網受理 ; 互聯網辦理 ; 互聯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 互聯網電子證照反饋 |
網辦地址 |
在線辦理 |
設定依據
· 根據2019年8月26日已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1號) 第五十一條 從事藥品批發(fā)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從事藥品零售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 藥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經營范圍,到期重新審查發(fā)證。 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實施藥品經營許可,除依據本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方便群眾購藥的原則。
受理條件
在本地區(qū)內《藥品經營許可證》持證企業(yè)
辦理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要求 |
來源渠道 |
1 |
授權委托書 |
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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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被委托人身份證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 類型: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政府部門核發(fā)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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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質量管理人員的職稱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和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4 |
擬任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的學歷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和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5 |
新倉庫地址的使用權證明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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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擬任企業(yè)負責人執(zhí)業(yè)資格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和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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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擬遷注冊地址的產權證明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8 |
擬任企業(yè)質量負責人的學歷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和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9 |
擬遷注冊地址的使用權證明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10 |
新倉庫地址的產權證明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11 |
《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申報審批服務表 示例樣表 空白表格 |
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12 |
質量管理人員的學歷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和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13 |
擬任企業(yè)負責人的身份證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政府部門核發(fā)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14 |
藥品經營許可證 |
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政府部門核發(fā)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15 |
擬任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執(zhí)業(yè)資格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和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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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擬任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政府部門核發(fā)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17 |
質量管理制度目錄 |
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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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對所提交材料真實性的保證聲明 示例樣表 空白表格 |
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辦理流程
序號 |
環(huán)節(jié)名稱 |
辦理人 |
職務 |
聯系方式 |
環(huán)節(jié)辦理期限 |
環(huán)節(jié)說明 |
1 |
受理 |
馮碧昌 彭秀冰 |
工作人員 |
|
2個工作日 |
查看說明 |
2 |
審核 |
劉家銘 李虹 |
辦事員 |
0898-23332790
|
3個工作日 |
查看說明 |
3 |
審批 |
劉家銘 黃承琦 |
辦事員 主任 |
0898-23332790 0898-23333986 |
3個工作日 |
查看說明 |
4 |
辦結 |
馮碧昌 彭秀冰 |
{placeholder tag=span i=828}工作人員{placeholder tag=span i=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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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ceholder tag=td i=1040}
{placeholder tag=p i=295} {placeholder tag=span i=834}2個工作日{placeholder tag=span i=835}
{placeholder tag=td i=1041}
{placeholder tag=p i=296} {placeholder tag=span i=836}查看說明{placeholder tag=span i=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