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實施主體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行使層級 | 市級/隸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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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時限 | 10個工作日 |
法定辦結時限 | 10個工作日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
辦理深度 | 四級:全程網辦 |
是否收費 | 否 |
到現(xiàn)場辦理的次數 | 0次 |
咨詢方式 | 1.窗口咨詢。地址:玉溪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 2.電話咨詢。聯(lián)系電話:0877-2989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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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監(jiān)督電話: 0877-2068960 投訴地址:明珠路53號玉溪市紀委監(jiān)委駐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紀檢監(jiān)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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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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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云南省玉溪市紅塔區(qū)明珠路53號103室,玉溪市紅塔區(qū)玉龍路2號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綜合窗口1-4號。 |
設定依據
《營業(yè)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四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對作出突出貢獻的社會義務監(jiān)督員應當給予表彰;公眾舉報經調查核實的,應當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辦理條件
受理條件 |
在對營業(yè)性演出監(jiān)督上作出突出貢獻的社會義務監(jiān)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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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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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無需提供 復印件: 無需提供 是否電子材料: 無需提供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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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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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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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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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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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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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接收 窗口接收 接收地址:昆明市度假區(qū)滇池路678號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 交通方式:市內可乘44路、73路、106路、171路、183路、184路、233路、k25路等公交車到廣福路口站下車即到。 郵政編碼:650000 接收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申請登記 對審批事項名稱、申請單位名稱、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申請材料名稱及份數等進行登記,并錄入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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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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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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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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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審核 窗口受理申請材料的,經辦人對照申請材料目錄要求進行審核,并當天給出審核意見。 2.補正補齊材料 經審核,發(fā)現(xiàn)申請材料不符合申請材料目錄的要求時,經辦人應發(fā)出《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補正的全部內容,要求申請人簽字確認,并要求申請人在5個工作日內補正材料。申請人逾期不補正的,作退件處理。 3.受理決定 申請通過之后,對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準予受理,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向企業(yè)發(fā)送《受理決定書》。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將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向企業(yè)發(fā)送《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對不在受理范圍或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將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發(fā)出《不予受理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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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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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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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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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許可采用書面審查和實地核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書面審查和實地核查均由云南省縣級以上文化和旅游部門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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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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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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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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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書面審查并完成實地核查(專家評審、技術審核、聽證、聽取利害關系人意見中的任一種方式審查的事項),由審查人簽署意見,由決定人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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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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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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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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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采取一種或多種送達方式,并將擬采取的送達方式在辦公場所顯著位置公開。 (1)申請人自取。申請單位明確表示愿意自行領取決定文書的,可以由其自取,以送達回證上申請人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2)直接送達。方便直接送達的,可直接送達。以送達回執(zhí)上申請人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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