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局其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申報操作指南

廣東省稅務局其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申報操作指南

51132019-12-08 09:55  95商服網(wǎng)
SX000180 其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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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申報指扣繳義務人履行除扣繳企業(yè)所得稅申報、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特定行業(yè)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限售股轉(zhuǎn)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代扣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申報、扣繳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代收代繳車船稅申報和代扣代繳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申報之外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義務,填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及《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明細報告表》,進行扣繳申報的業(yè)務。

【設立依據(jù)】

1 文件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字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
制定機關全稱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條款號 第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
條款內(nèi)容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zhì)版材料;填表說明中無特別要求的,辦理資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wǎng)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zhì)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zhì)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椋{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zhì)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序號 資料名稱 報送條件 資料形式
1 A06132《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 必報
原件
2 A06479《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代扣代收專用)》第二聯(lián) 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稅款時已向被扣繳義務人開具稅票的情形
原件
3 A0710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銀行經(jīng)收專用)》第一聯(lián) 扣繳義務人匯總繳庫開具稅票的情形
原件
4 A06133《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明細報告表 實施扣繳除車船稅之外其他稅種明細申報的納稅人
原件

【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省辦稅地圖。廣東電子稅務局網(wǎng)址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jié)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gòu)】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廣東省稅務局其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申報流程圖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wǎng)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納稅人提交的各項證明資料為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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