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000166 其他情況土地增值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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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繳納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應當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及建筑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房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并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1.房地產所在地,是指房地產的坐落地。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坐落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地區(qū)的,應按房地產所在地分別申報納稅。納稅人因經常發(fā)生房地產轉讓而難以在每次轉讓后申報的,經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以定期進行納稅申報,具體期限由稅務機關根據情況確定。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及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土地增值稅。
2.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為不含增值稅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等規(guī)定的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涉及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在銷項稅額中計算抵扣的,不計入扣除項目,不允許在銷項稅額中計算抵扣的,可以計入扣除項目。
1.房地產所在地,是指房地產的坐落地。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坐落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地區(qū)的,應按房地產所在地分別申報納稅。納稅人因經常發(fā)生房地產轉讓而難以在每次轉讓后申報的,經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以定期進行納稅申報,具體期限由稅務機關根據情況確定。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及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土地增值稅。
2.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為不含增值稅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等規(guī)定的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涉及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在銷項稅額中計算抵扣的,不計入扣除項目,不允許在銷項稅額中計算抵扣的,可以計入扣除項目。
【設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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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填表說明中無特別要求的,辦理資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椋{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
序號 | 資料名稱 | 報送條件 | 資料形式 | |
1 | A06108《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三)(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適用)》 | 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在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后7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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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動產權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買賣合同或發(fā)票等證明房地產權屬的材料) | 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申報土地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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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地轉讓、房產買賣合同 | 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申報土地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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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地產評估報告 | 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申報土地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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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減免土地增值稅證明材料 | 享受土地增值稅優(yōu)惠的納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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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06677 《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七)(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核定征收適用)》 | 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核定征收時報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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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證單書】
1.A06108《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三)(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適用)》.docx
2.A06677《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七)(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核定征收適用)》.docx
【辦理地點】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 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務。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4.納稅人提交的電子資料信息,應當使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guī)定條件的可靠的電子簽名,其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納稅人提交的各項證明資料為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6.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也應當按照規(guī)定辦理申報納稅。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guī)定辦理申報納稅。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務。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4.納稅人提交的電子資料信息,應當使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guī)定條件的可靠的電子簽名,其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納稅人提交的各項證明資料為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6.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也應當按照規(guī)定辦理申報納稅。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guī)定辦理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