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實行印花稅核定征收的納稅人因經(jīng)營情況發(fā)生變化,需要重新核定計稅依據(jù)、核定比例的;或者納稅人對稅務機關采取本條規(guī)定的方法核定的應納稅額有異議的。
【設立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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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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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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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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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函〔2004〕1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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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機關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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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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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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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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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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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核定征收印花稅 根據(jù)《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征,為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jù): (一)未按規(guī)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jù)明顯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jīng)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納稅人有未按規(guī)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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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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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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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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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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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字〔1988〕第2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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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機關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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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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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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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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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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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有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或者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法核定其應納稅額: (一)參照當?shù)赝愋袠I(yè)或者類似行業(yè)中經(jīng)營規(guī)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核定; (二)按照營業(yè)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種方法不足以正確核定應納稅額時,可以同時采用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 納稅人對稅務機關采取本條規(guī)定的方法核定的應納稅額有異議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據(jù),經(jīng)稅務機關認定后,調整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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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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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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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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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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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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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機關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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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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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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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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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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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應當設置賬簿但未設置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五)發(fā)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jīng)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jù)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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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填表說明中無特別要求的,辦理資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wǎng)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納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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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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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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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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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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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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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013《其他納稅核定申請表》(調整印花稅核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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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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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省辦稅地圖。廣東電子稅務局網(wǎng)址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