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作廢
業(yè)務概述
申報征期內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后,發(fā)現(xiàn)申報表錯誤,對申報表進行作廢處理.
操作說明
一、納稅人登錄成功后,在湖南省電子稅務局首頁【我要辦稅】模塊點擊【申報輔助功能】--【申報作廢】-【申報作廢或更正】或通過【在線申報】--【申報作廢或更正】進入申報作廢界面;
二、從【申報作廢】進入“在線申報”頁面,點擊【申報作廢或更正】,頁面帶出已申報未繳款的申報表,點擊 【作廢】即可;
注意事項
1.只支持通過電子稅務局【在線申報】模塊申報的當期申報表作廢,暫不支持通過其他途徑申報的報表作廢。
2.申報期內已申報未繳稅的申報,可以通過此功能完成作廢申報操作;對已申報并繳稅成功的申報表不允許作廢.
3. 超出申報期限的申報表,不允許作廢操作,只能進行更正操作或前往稅務機關辦理。
4.申報征期內,增值稅、消費稅、儲蓄利息個人所得稅、文化事業(yè)建設費、廢棄電器電子產(chǎn)品處理基金、企業(yè)所得稅(部分)以及與主稅同時申報的附加稅費申報在電子稅務局申報后,稅務局前臺作廢后,納稅申報里申報狀態(tài)不變,顯示狀態(tài)為申報成功,只有電子稅務局申報、作廢才會同步顯示;其余稅費種申報,電子稅務局申報成功后,無論電子稅務局還是前臺申報作廢,在電子稅務局實時同步顯示最新狀態(tài);
5. 增值稅、消費稅、儲蓄利息個人所得稅、文化事業(yè)建設費、廢棄電器電子產(chǎn)品處理基金、企業(yè)所得稅(部分)以及與主稅同時申報的附加稅費申報在電子稅務局申報后,稅務機關前臺作廢申報,只能前臺重新申報;其他申報可以電子稅務局繼續(xù)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