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司設立、變更、注銷、備案登記辦事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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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機構:
上海市工商局企業(yè)注冊處及各分局企業(yè)注冊科(處)

辦理地址及聯系電話:

單 位

電 話

市 局

肇嘉浜路 301 號 4 樓

64220000-5446

浦東新區(qū)分局

楊高中路 2900 號

68542900-101

黃浦分局

河南南路 800 號

63782209

徐匯分局

茶陵路 76 號

64038400

長寧分局

定西路 1289 號

62110208

靜安分局

膠州路 58 號

62536485

普陀分局

北石路631號

52564588-7115

閘北分局

洛川中路 880 號

56657070

虹口分局

大連西路 296 號

51851111

楊浦分局

黃興路2022號

55122022、55129910

寶山分局

漠河路600號A幢20-23層(東鼎國際大廈)

56671900

閔行分局

滬閔路 6388 號

64122075

嘉定分局

迎園路955號

59536890

金山分局

金山區(qū)石化龍山路555號

57922711、57922721

松江分局

文誠路69號

67735867

青浦分局

青浦鎮(zhèn)青松路 175 號

59725800

奉賢分局

南橋鎮(zhèn)解放東路 58 號

55296103

崇明分局

城橋鎮(zhèn)東門路 388 號

59623213

機場分局

浦東啟航路 868 號 7 樓

68841466

登記期限(設立)

1、名稱分局受理的,法定時限為自受理之日起45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

市局受理的,當場決定


2、設立法定時限,自申請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



登記期限:(變更)

法定時限,自申請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變更的決定

登記期限:(注銷)

法定時限,自申請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注銷的決定

登記期限:(備案)


法定時限,自申請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注銷的決定

登記條件:(設立)

公司登記應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登記條件:(變更)


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公司

登記條件 :(注銷)


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公司

登記條件:(備案)


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公司


提交申請材料目錄:(設立)


[1]有限責任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yè)的,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yè)法人的,提交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yè)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6、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的證明文件

7、董事、監(jiān)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和程序,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和程序,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9、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

10、《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1、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2、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復印件

13、本局所發(fā)的全套登記表格及有關材料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

以上需股東簽署的,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4、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yè)法人的,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yè)法人的,提交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是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yè)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6、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的證明文件

7、董事、監(jiān)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和程序,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8、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和程序,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9、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

10、《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1、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2、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復印件

13、本局所發(fā)的全套登記表格及有關材料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

以上需股東簽署的,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3]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出資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出資人簽署的公司章程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的證明文件

6、董事、監(jiān)事、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和程序,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7、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和程序,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8、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

9、《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0、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設立國有獨資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1、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復印件

12、出資人為企業(yè)法人提交《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13、本局所發(fā)的全套登記表格及有關材料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

以上需股東簽署的,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全體發(fā)起人加蓋公章或者全體董事簽字)

4、發(fā)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發(fā)起人為企業(yè)的,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發(fā)起人為事業(yè)法人的,提交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發(fā)起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發(fā)起人是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發(fā)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6、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的證明文件

7、董事、監(jiān)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和程序,提交股東大會決議(募集設立的提交創(chuàng)立大會的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大會決議(創(chuàng)立大會會議記錄)由發(fā)起人加蓋公章或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和程序,提交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9、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

10、《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1、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股票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12、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復印件

13、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4、本局所發(fā)的全套登記表格及有關材料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

以上需股東簽署的,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提交申請材料目錄:
(變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變更相關登記事項還需提交下列文件

(1)名稱變更:企業(yè)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

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2)經營范圍變更: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經營范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經營范圍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3)注冊資本變更:《公司股東(發(fā)起人)出資情況表》、股東會決議或股東書面決定或國資監(jiān)管機構批準文件、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減少注冊資本的,提交刊登減資公告的報紙報樣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變更注冊資本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4)實收資本變更: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住所變更: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

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變更住所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


(6)法定代表人姓名變更:公司簽署的《公司(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書面決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

(7)公司類型變更:股東會決議或股東的書面決定

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變更公司類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8)營業(yè)期限變更: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變更營業(yè)期限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9)股東或發(fā)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公司股東(發(fā)起人)出資情況表》、股東或發(fā)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新股東或發(fā)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10)股東變更: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或股權交割證明、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4、本局所發(fā)的全套登記表及其他材料


5、《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

以上需股東簽署的,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提交申請材料目錄:(注銷)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fā)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文件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以上材料內容應當包括:公司注銷決定、注銷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產的,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應當分別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決定

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5、經確認的清算報告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fā)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文件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6、刊登注銷公告的報紙報樣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8、《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

以上需股東簽署的,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提交申請材料目錄:(備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備案相關事項還需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變更備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2)董事、監(jiān)事、經理變更備案:《公司董事、監(jiān)事、經理情況表》、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股東的書面決定或其他相關材料、新任董事、監(jiān)事、經理身份證明;

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3)清算組備案:股東會決議或股東的書面決定;

(4)分公司備案: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撤銷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變更名稱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

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公司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5、本局所發(fā)的全套登記表及其他材料;


6、《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

以上需股東簽署的,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登記程序:( 設立)
審查→受理→決定→發(fā)照

登記程序 (變更)
審查→受理→決定→發(fā)照

登記程 (注銷)
審查→受理→決定

登記程序:(備案)
審查→受理→決定→發(fā)照

登記依據:(設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2號修正發(fā)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12月18日國務院令第451號修正發(fā)布)


登記依據
(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2號修正發(fā)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12月18日國務院令第451號修正發(fā)布)

登記依(注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2號修正發(fā)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12月18日國務院令第451號修正發(fā)布)

登記依據:(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10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2號修正發(fā)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12月18日國務院令第451號修正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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