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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轉開印花稅票銷售憑證
【申請條件】
納稅人通過橫向聯(lián)網方式完成印花稅款的繳納或退還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票銷售憑證》(證明憑證)。
【設定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2.《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8號修改)第十六條
印花稅專用稅收票證是稅務機關或印花稅票代售人在征收印花稅時向納稅人交付、開具的紙質稅收票證。具體包括:
(一)印花稅票。印有固定金額,專門用于征收印花稅的有價證券。納稅人繳納印花稅,可以購買印花稅票貼花繳納,也可以開具稅收繳款書繳納。采用開具稅收繳款書繳納的,應當將紙質稅收繳款書或稅收完稅證明粘貼在應稅憑證上,或者由稅務機關在應稅憑證上加蓋印花稅收訖專用章。
(二)《印花稅票銷售憑證》。稅務機關和印花稅票代售人銷售印花稅票時一并開具的專供購買方報銷的紙質憑證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4號)第二條第四項
《印花稅票銷售憑證》的使用管理。稅務機關、代售人銷售印花稅票應當同時開具《印花稅票銷售憑證》;稅務機關印花稅票銷售人員、代售人向稅收票證管理人員辦理票款結報繳銷時,應當持《印花稅票銷售憑證》一并辦理。
【辦理材料】
適用情形 |
材料名稱 |
數(shù)量 |
備注 |
自然人 |
身份證件原件 |
1份 |
查驗后退回 |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 |
加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 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原件 |
1份 |
查驗后退回 |
【辦理地點】
黑龍江省辦稅服務廳(場所)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間】
黑龍江省辦稅服務廳工作時間
【辦理時限】
即時辦結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guī)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設全國規(guī)范統(tǒng)一的電子稅務局要求,我省網上稅務局升級為“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電子稅務局”。電子稅務局登錄方式同網上稅務局保持一致,登錄地址不變、帳號不變、密碼不變。 。。。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