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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功能概述
本模塊為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yè),進行企業(yè)所得稅的月(季)度申報。
2 操作步驟
1、 進入方式:1)【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企業(yè)所得稅申報】—【居民企業(yè)(查賬征收)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申報】進入界面。2)在搜索欄輸入關鍵字,進行模糊查詢。
2、 選擇屬期,填寫表單信息
3、 點擊左上角“主附表樹”,選擇需要填寫的附表,填入數據后點擊 “確定”按鈕,將數據帶回主表;在附表中可點擊下方【重置】按鈕,對填寫的數據進行清空。
4、 在主表及附表中,點擊上方 “打印”按鈕,在彈出的打印頁面中點擊【打印預覽】按鈕,可對已填寫的數據進行打印預覽及打印;點擊【直接打印】,對表單直接打??;點擊【導出】,導出xls文件到本地。
5、 如果是總分機構(總機構),需要點擊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錄入“總機構情況”和“分支機構情況”(分支機構情況可進行增刪行),錄入完成后點擊 “確定”按鈕,將信息匯總到主表。
6、 填寫完分配比例后,將分配數據帶入到主表。
7、 可點擊主表【暫存】按鈕,提示暫存成功,此時已填寫的主附表數據進行暫存。
8、 暫存成功后,再次進入該功能并選擇同一屬期時,系統(tǒng)詢問“發(fā)現暫存數據,確定加載嗎”,若選擇 “確定”則自動加載上次的主附表數據,如選擇【取消】則不加載。
9、 可點擊主表上方的【導入】按鈕,將已填寫好的excel模板通過【瀏覽...】后,點擊【導入上傳文件】從本地上傳,如上傳失敗則顯示相關信息;如成功上傳則加載上傳數據。
10、 主附表數據填寫完成后,點擊主表 “申報”按鈕,系統(tǒng)提示,申報成功,點擊 “是”跳轉到【稅費申報及繳納】—【稅(費)繳納】—【聯(lián)合繳款】頁面進行繳稅。
11、 申報成功后點擊 “打印”按鈕對申報信息進行打印。待頁面信息加載完成后點擊打印頁面的 “打印”按鈕進行打印,打印成功后點擊 “退出”按鈕,完成打印操作。
3 注意事項
1、 納稅人在進行居民企業(yè)(查賬征收)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申報前,必須先做稅務登記、企業(yè)所得稅稅種認定、納稅人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納稅人為居民企業(yè)。
2、 非匯總納稅企業(yè)先錄入主表,如果是匯總納稅企業(yè),再錄入附表,主附表統(tǒng)一保存。
3、 如果納稅人是總機構,先自行填寫主表數據,再填寫附表數據。
4、 納稅人只有存在優(yōu)惠、減免等相關資格審批,才能在錄入申報表的時候填寫減免稅額、免稅稅額等相關信息,否則系統(tǒng)給予提示,不允許錄入數據。
5、 主表中“累計金額”一部分的數據由附表匯總而來,另一部分的數據是通過與上期數據累計而來的。
6、 居民企業(yè)(查賬征收)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申報中有三種預繳方式,分別是“據實預繳”、“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平均額預繳”、“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
7、 如果企業(yè)為省內跨市、市級跨縣企業(yè)時(納稅匯總企業(yè)備案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總機構分配稅額、集中分配稅額、分支機構分配稅額數據項不按25、25、50分配,依據分配比例來分配總機構主表填寫產生并回寫附表中的“應納所得稅額”項,且所有參與分配的分配比例之和必須等于1,分配后的稅額之和必須等于“應納所得稅額”,“企業(yè)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信息-總機構情況”組間中“總機構分攤所得稅額”、“總機構財政集中分配所得稅額”、“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額”欄次初始化不按照默認分配比例進行計算。完全放開讓操作自行錄入,但三者之和必須等于“應納所得稅額”。 當操作員在填寫“企業(yè)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信息-分支機構情況”時,該組件中總機構產生的分攤稅額回寫“企業(yè)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信息-總機構情況”組件中的“總機構分攤所得稅額”,且“總機構分攤所得稅額”為灰色不可修改數據項;
8、 總機構申報,錄入完主表然后填寫分配表,總機構也要帶入分配表分級機構列表中,在納稅人名稱中增加(總機構)的顯示,如果還有獨立部門在名稱中增加(獨立部門)的顯示;總機構的比例為“總機構分攤所得稅額”= 總機構應納稅額/(總機構分攤所得稅額+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額);獨立部門需要維護特殊納稅人信息;如果判斷在特殊納稅人信息中有當前納稅人的信息則在分配表中將當前納稅人作為獨立部門顯示在分配列表中。要把獨立部門分攤的稅額顯示到29欄中,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正常顯示。
9、 分支機構申報需要帶出總機構填寫的附表信息,即分支機構申報附表數據在初始化應該和總機構申報時填寫的數據信息完全相同。但數據可以進行修改(除總機構的應納所得稅額),頁面監(jiān)控和總機構頁面監(jiān)控一致,但是產生應補退稅額只根據當前申報分支機構分攤的“分配稅額”回寫主表產生。
10、 屬期在2018年6月或2018年第二季度之前,不允許申報。
11、 臨時稅務登記、報驗登記納稅人,不允許申報。
12、 納稅人在“特殊納稅人維護”中屬于“只申報不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二級分支機構”的納稅人,納稅人只申報不征收。
13、 納稅人在“特殊納稅人維護”中屬于“06省內按特定比例就地預繳企業(yè)所得稅二級分支機構”的,本期應補退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帶出的值=第11行×就地預繳比例-第12行×就地預繳比例-第13行-第14行,當帶出值<0時,本欄填0。
14、 納稅人在“特殊納稅人維護”中屬于“中石油、中石化按照年度應納所得稅額50%比例就地預繳企業(yè)所得稅二級分支機構”的,應納所得稅額本年累計金額第12行=表A201030第30行×50%,且第12行≥0。
遼寧省電子稅務局系統(tǒng),依據總局電子稅務局規(guī)范,實現統(tǒng)一渠道、統(tǒng)一地址、統(tǒng)一登錄、統(tǒng)一界面、原國地稅電子稅務局全部功能一站辦理、待辦事項和通知消息集成、主要關聯(lián)業(yè)務的一次辦理,并且提供了套。。。